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收费标准变更的公 示

发布者:管理员1发布时间:2026-05-26浏览次数:10


  《根据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鄂发改价调[2025]66号)文件精神,坚持非营利性原则,经走访调研,充分征求意见,结合办学实际,拟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收费标准由8000/人,提升至12000/人,现予以面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
公式时间:2026526日至202661日(公示期为七天)。公示期间,如有相关意见、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太阳成集团122ccvip、财务处。

联系电话:0719-8891559,0719-8891079